政策编号
政策名称
摘要
状态
类型
实施日期
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和计价行为监管,完善工程结算管理,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24号)、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(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、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湘政办发〔2018〕21号)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决定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以下简称:建筑工程)建设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现行
国标
2020-05-27
长住建发[2012]308号
关于印发《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长住建发[2012]308号 先导区项目建设部、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、各区、县(市)住建局(城乡建设局)、市质监站、产权监理处,各建设、施工、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: 现将《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馈。
现行
行标
2012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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